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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0 张子豪 张子豪 2025-10-06 18:57 1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也称为《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ram-Leach-Bliley Act),是美国第106届国会于1999年11月12日签署成为法律的法案。该法案废除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一部分,该法案禁止银行提供投资,商业银行和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先前法律中禁止银行提供投资、商业银行和保险服务的部分内容《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通过允许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合并,在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展开了竞争,这些合并创造了金融服务业银行业成功地削弱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们一直在推动废除该法案,因此,一些金融服务组合在立法之前就出现了立法时,银行业、券商和保险公司普遍支持,他们的观点是,允许消费者在同一地点从事所有的银行、投资和其他金融业务,对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这项法律将对消费者有利,因为他们将有更方便和更广泛的服务可供选择这对金融机构是有益的,因为它将使它们免受人们根据经济状况在储蓄和投资之间来回流动的方式对金融服务公司之间的并购保留了一些限制。该机构必须获得《社区再投资法案》的满意评级,该法案监督公平借贷行为。此外,金融公司不能拥有非金融公司,反之亦然。非金融公司,如沃尔玛,例如,不能经营银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受到一些经济学家和专家的牵连,包括奥巴马总统,它直接导致了2007年的次贷危机,被批评为金融机构的"企业福利"。该法案的捍卫者说,如果没有这项法案,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而精心策划的一些并购和出售将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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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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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很懒,啥都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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