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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即决解雇(Summary Dismissal)?

0 张子豪 张子豪 2025-10-06 16:26 1
即决驳回是当事人可以不经审判而驳回诉讼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在重大事实不受质疑或者是真实存在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即决驳回,或者,如果一方的判决是由另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所决定的。法官不试图确定哪一方在审判中胜诉,而是简单地裁定,在案件的中心没有什么重大问题需要法官或陪审团来解决。在某些法域,法律可将即决驳回视为即决判决。在即决驳回中,法官裁定,本案没有任何重大问题需要陪审团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法院作出裁决,也可以由法官主动作出裁定,案件双方当事人要求即决驳回案件的情况很常见,即决判决可以适用于整个案件,也可以只适用于部分案件,因此,可能会导致整个案件被完全驳回,或者简化剩余的争议问题进行审判,从而缩短审判时间,减少复杂程度,这一过程的目的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当一方当事人在寻求可接纳的证据时,可采用任何可接纳的证据,如证人的宣誓书、宣誓书或其他可接纳的证据法院得依当事人之言词辩论或其声请书及证据,决定声请即决判决,其举证责任由提出声请之当事人负担,并应证明法院因证据不足而应准予简易判决即使在审判中证明责任不适用于要求立即撤职的一方,也是如此,法官认为有关事实有利于非诉讼方。寻求简易判决的一方必须向法官证明,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另一方当事人将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承担其举证责任。这使得法官可以根据要求即决判决的一方所强调的某些事实,对案件进行简易判决。反对即决驳回动议的具体要求因法域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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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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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很懒,啥都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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