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创业 > 正文

什么是连带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0 张子豪 张子豪 2025-10-06 11:56 1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律术语,它描述了一种情况,即无论每一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实际责任如何,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对损害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即使该个人实际上只对造成10%的损害负责,但在使用连带责任的法域中,由于各方都可能对全部损害负责,因此许多人认为连带责任是一种有争议的做法,不管他们的实际责任如何。在连带责任下,游乐园可能必须为客人的伤害支付费用,即使公园只承担部分责任。主要有三种责任。第一种是共同责任,发生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对一项义务的全部责任。一个共同责任的例子是当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购买了一辆车,他们的名字都在购车贷款上。如果丈夫或妻子去世,尚存的人仍将对贷款的全部金额负责。第二种责任被称为连带责任,意思是说所有当事人都要分别承担责任。在连带责任中,每一方只对各自部分的损害或义务负责。如果两个人被判犯有造成损害的罪,但法官或陪审团认定一人只对损害的20%负责,连带责任是前两种法律责任的结合,在这两种法律责任中,责任方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个别当事人承担责任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被认定负有责任,那么所有的当事人都要对任何和所有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这使得许多反对连带责任制度的人把它称为"财大气粗"的规则,因为它常常鼓励当事人寻找并起诉有能力支付损害赔偿金的被告,不管责任。在美国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件中,一个大型游乐园被迫赔偿在公园里受伤的客人的86%的损失,尽管公园被认定对原告的伤害只负有百分之一的责任。原告本人应承担14%的责任她的伤害和她的未婚夫被认定有85%的责任。由于原告的未婚夫无法支付损害赔偿金,游乐园是被认定负有责任的唯一有偿付能力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百分之一和原告未婚夫的百分之八十五。侵权法改革的倡导者经常以这个案例作为证据,证明必须取消连带责任制度,因为游乐园支付了绝大多数的损害赔偿金,特别是当原告有能力保护其中一方的共同损害时,特别是当一方有能力赔偿另一方的损害时。

来源:百闻(微信/QQ号:9397569),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ibaiwen.com/web/63606.html

张子豪

张子豪

TA很懒,啥都没写...

@百闻娱乐 本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 粤ICP备2024343649号 |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