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创业 > 正文

什么是故意造成精神痛苦(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

0 张子豪 张子豪 2025-10-06 10:49 1
故意造成精神痛苦(IIED)是一种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的侵权法诉讼。一般来说,它是针对故意以某种方式行事的人提起的,而这种行为确实会给另一个人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例如,医生告诉病人患者死亡的妻子,即使患者完全健康,仅仅是为了给妻子造成痛苦。这是最难证明的侵权索赔之一,一些司法管辖区历来将其视为轻率的诉讼理由。故意造成精神痛苦是最难证明的侵权行为。证明精神损害是故意造成的,一般需要原告证明几个要件。首先,他必须证明被告的行为是极端的、无耻的。在证明这一要件时,原告通常需要说服事实调查者,被告的行为是如此的极端,以至于在文明社会里被认为是无法忍受的。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性情平平的人会因为被告的行为而遭受严重的精神痛苦,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极端和无耻的情绪紧张或更敏感的人习惯性地持有一种不同的、通常较低的标准。休克可能构成情绪困扰。为了证明故意造成情绪困扰,原告通常还需要证明被告有意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或者,原告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是不计后果的从根本上说,这意味着被告实质上肯定自己的行为会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其次,原告通常需要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压力的构成因管辖权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原告通常需要证明他或她发展了一种数量可观或质量持久的疾病,这是一个普通人不应该处理的疾病。例如,焦虑、震惊、羞辱或身体疼痛等情况可能构成精神上的痛苦。作为一般规则,简单侮辱或威胁不会上升到精神痛苦的程度。原告通常也必须证明因果关系。换言之,原告需要证明他或她受到损害是由于被告的极端和无耻行为的直接结果。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还需要一个额外的要素:公开性。这些司法管辖区要求痛苦事件公开发生。故意造成精神痛苦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

来源:百闻(微信/QQ号:9397569),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ibaiwen.com/web/60521.html

张子豪

张子豪

TA很懒,啥都没写...

@百闻娱乐 本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 粤ICP备2024343649号 |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