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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是成语吗?该如何解释?

0 张子豪 张子豪 2025-10-12 05:07 1

我们接触到的当作语大都是四字当作语,如恃势凌人、围魏救赵等。可是你这到吗,有些当作语倒是三个字、五个字……甚至八个字的,如如“龟笑鳖无尾”、“欲速则不达”、“ 别有用心不在酒”。

有人会问了,这些至多算是词语,哪里算得上是当作语呢?

现实上,它们还真的是当作语,这要从当作语的发源说起了。中国汉字说话词汇中一部门心猿意马型的词组或短句,后宿世学者就给它们取个名叫当作语,大都来自于古代经典或著作、汗青故事和人们的口头故事。

因为古汉语以单音词为本家儿有关系,加上汉语自己句法布局,是以绝年夜部门当作语都是四个字的,不是四字的较少。

可见,“莫须有”还真的是当作语。与之不异形式的还有口头禅、想当然、下马威、闭门羹、出漏洞、破天荒等。

那么,它该作何诠释呢?

我们先来看看“莫须有”的来历。“莫须有”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本来昔时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告终的时辰,韩宿世忠不服,前去秦桧贵寓当面质问秦桧,谁知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固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

韩宿世忠十分愤恚:“‘莫须有’三字,何故服全国?”

若是秦桧是杀戮岳飞的直接凶手,那么他必然要有确凿的证据,相反,若是没有确凿的证据,秦桧是不敢本身直接致岳飞于死地的。

而此刻秦桧在为岳飞网罗罪名时却用上“莫须有”这个当作语,申明要岳飞死的是赵构,可是秦桧绝对是首要帮凶和本家儿要执行者。如许才诠释得通他在对外颁布发表岳飞罪名时,未便申明也不须申明、很难申明。

这就为后宿世呈现争议埋下伏笔。

第一,有些学者认为应该将“莫须有”放回到那时的语境中去。他们认为“莫须”两字是宋朝人的白话,即“莫非不”或“莫非没”之意。如: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莫须召二三年夜未来。”

《宝真斋法书赞》:“莫须与他明辩。”

《曲淆旧闻》:“莫须待介甫参告否。”

《铁围山丛谈》:“莫须问他否。”

《思陵录》:“莫须批出。”

《后村年夜全集》:“莫须有人。”

《分类夷坚志》:“莫须谢尚书否。”

……

如许一来,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译当作现代语就是“岳飞的罪名,莫非没有吗?”如许傲慢的语气才合适那时针锋相对的对话。

台湾作家李敖也撑持此不雅点,他认为韩宿世忠问秦桧岳飞是否有罪?秦桧反问:“”莫非没有吗?要知道,秦桧作为南宋重臣,不成能只以“不需要有罪”如许的来由来敷衍杀戮岳飞如许的名将。

第二,一些学者认为“莫须有”应该是“必需有”。如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里就撑持这个不雅点。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干证,认为也是“必需有”。

不外,大师必定会问:“莫”字凭什么改当作“必”字?两字底子就没什么联系!

对此,清代学者俞正燮认为应该从字面诠释,他在《癸巳存稿》里诠释:“莫须有”应为“莫,须有”。“莫”暗示秦桧的游移,“须有”暗示必需有。“宿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

很显然,俞正燮乱点古书了。

可是,闻名说话学家吕叔湘却撑持该不雅点。

至于“莫须有”到底该如何诠释,可能还要继续争论下去。

可见,中国的文字是何等的丰硕,多义词可以在分歧的时空和布景有相背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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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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